車輛報廢 須向監理機關辦理登記

基隆市稅務局局指出,民眾的車輛如因老舊或毀損無法修復使用,車體應委託合法回收廠商處理,並記得取回兩面車牌,以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逕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才算完成車輛報廢手續。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車輛車體經回收商回收後,如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牌照手續,一旦,被警察機關查獲,將車牌移掛他車,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中、路邊停車、臨時停車)情事,稅務局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以全年應納稅額兩倍之罰鍰。

稅務局呼籲車主,車體回收應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牌照手續,除了可以領取回收獎勵金外,亦可避免車牌遺失遭他人移用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