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逾期未檢驗 小心號牌被註銷!

▲車主請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檢驗日期完成驗車,以免遭逾檢註銷(記者王雯玲翻攝)
▲車主請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檢驗日期完成驗車,以免遭逾檢註銷(記者王雯玲翻攝)

【記者 王雯玲/高雄 報導】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遭吊註銷牌照車輛多係因逾車輛定期檢驗所致,依現行規定,因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逕行註銷牌照之車輛,需註銷滿6個月,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請領牌照使用。車輛行駛道路應領用懸掛有效牌照,因此,為避免造成用車困擾,並顧及用路安全,請車主務必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檢驗日期完成驗車,以免遭逾檢註銷!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免車主忘記車輛定期檢驗,公路監理機關現於車輛定檢日前,皆採多元方式併行提醒,除傳統明信片通知外,車主只要於公路監理機關登記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信箱,或直接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還可再另外收到即時通知訊息!

以一般自用小客車為例,不論是新車還是過戶中古車,該車車齡逾五年者,一年需定檢1次,若出廠已逾十年以上,則每年需定檢2次。車輛定期檢驗的目的在於檢視車輛各功能狀態是否能正常運作,如:胎紋深度、燈具功能、煞車、前輪偏滑(定位)等,藉由確保正常車況,以期降低行車風險,保障眾人用路安全,所以請車主勿輕忽車輛定檢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