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收費出單 元旦先上路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一延再延的車險「收費出單」在今(2015年元旦)先上路,但針對最具關鍵且爭議的部份─運輸業收費部份,將在3月份召開公聽會,預計今年7月份才會全面實施! 所謂「收費出單」指要保人要先付錢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才會給保險單,也就是在買汽車險時,不可以先給保單再付款。產險公會表示,目前保單收費有六大收費方式,如現金、支票、信用卡、銀行及郵局櫃檯繳費、轉帳甚至是超商繳費等都相當方便,因此,車險收費出單制度實施並不是問題,唯獨支票的部份票期究竟要多久,仍有待相關業者再溝通。 收費出單制度上路之後,影響最大的產業是貨運、遊覽車或租賃車等經營 車隊的運輸業者,據了解,相關業者仍透過立法委員向金管會高層「表達意見」。金管會則要求該制度實施之前,產險公會應和運輸業者溝通,達成一定的共識,再讓收費出單政策上路。因為收費出單制度只有運輸業者對開票票期有意見,因此,保留該部份之後,就讓喊了4年且一延再延的收費出單制先上路再召開公聽會,以免收費出單實施日期再度跳票。 產險公會理事長戴清祥表示,針對運輸業者用支票繳費的票期問題,將在3月份再召開一次公聽會,等確定後,在7月正式全面實施。 產險公司表示,目前運輸業者開期票繳費票期,有的業者開1個月、2個月、3至6個月皆有,甚至1年,反正只要產險公司同意,運輸業者可以開任何票期。在該案未定案前,運輸業開期票問題一切照舊。 即使「收費出單」制並未在完全上路,但是產險業者表示,「雖不滿意,但可接受」,因該制度總算上路了,至少可以減少保險費被不肖的業務員或者保經代等中間通路挪用或者侵佔的弊端,降低產險業的應收帳款,對於產險公司經營更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