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生送訓國外役滿卻申請退伍 監察院促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國軍過往會選送優秀軍校學生派赴國外著名軍校培訓,後續返國服務,但大多選送歸國人員在規定服役期滿後,申請退伍,不願意繼續在國軍深造、服役,導致優秀人才無法蔚為國用。監察院近日決議通過全案調查報告,提出相關調查意見,促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調查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賴鼎銘表示,國防部選拔優秀人才送訓國外軍校,為國軍引進國外軍事新知,以及深化與友邦軍事交流合作的重要政策,但國訪部統計,現制下確實較難吸引選送「美國」軍校歸國者,長期留任部隊發展,且近年來選送歸國人員在同年班的退伍序位,有越來越往前的趨勢,其中又以陸軍較為嚴重,相關經管機制,應進一步精進。

監委認為,國防部允應就上開各節確實檢討,研議改善方案,提高送訓歸國人員留任部隊意願,當更能符合國家當初投入鉅資,選才送外儲備軍事交流量能的制度目的。

另外,監委也發現,國軍選送的國外軍校,目前仍以美國及中南美洲友邦為主,並無選送國外1年期的交換規畫,但隨著中美對峙升高,國際局勢丕變,國防部應善用時機爭取與五眼聯盟(Five Eyes),及日、韓、東南亞諸國等鄰近國家的軍事交流機會,選送軍校生機制可作為試金石,且送訓態樣應多樣化,評估是否推動一般大學常見的1年期交換方案,增加合作機會外,提高短期交流案的深廣度。

另外,國防部在漢光演習等涉外演訓中,為確保友邦觀摩團與我軍意見充分交流,多會納編選送歸國人員擔任傳譯連絡官,監委認為,該機制與選送制度原始目的尚屬相合,但應研議使有意報名甄選的軍校學生減少認知誤差的改善方案。

另外,監委也提及,選送歸國人員每人奉派支援次數是否設立一定上限、如何納入升遷積分,以及如何避免奉派支援,導致缺實兵操演歷練,而對升遷造成不利影響等,應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