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火界質疑 造價貴到不合理

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對海軍聲稱潛艦國造IDS案,700多項主次裝備均獲得輸出許可,為了防止生變,都會有3家供應商;熟悉潛艦購案的軍火界人士說,海軍拿到是否為「有效輸出許可」,是否是國家政府給的,令人懷疑。

軍方官員說,海軍潛艦國造IDS案進度順利,預訂28日向立法院做機密報告,屆時所有裝備的輸出許可,均讓立委檢視。軍方官員說,潛艦案的主次裝備輸出許可,有數個國家政府同意,但不願進一步說明。

軍火界人士說,檢視「輸出許可」時應注意以下細節,一是,申請方必須是「裝備原始」生產商;二是,內容不單有文字描述,更應具備國際通用「軍備管制編碼」;三是,核可單位是「生產商國」的國家級權責機構;四是,使用者(EUU)必定是「中華民國海軍潛艦」。

他表示,凡不符上述4項內容,就不是「有效輸出許可」,若廠商生變,本來答應又反悔,拿到國際上打官司,或公然控訴該國政府或廠商失信時,根本站不住腳,因海軍的文件根本無效。

這位軍火界人士說,中共賣給泰國潛艦,具備配備絕氣推進系統(AIP)功能,一艘約100億元;日本蒼龍潛艦,全球戰力最強柴油潛艦,一艘約200億元;而海軍IDS首艘原型艦,沒有先進的AIP,只是先求有,很基礎的功能,戰力甚至不及大陸賣給泰國的潛艦,造價卻要493億元,貴得很不合理。

這位軍火界人士還質疑,海軍編近80億預算替台船蓋造船廠也不合理,且蓋一座技術層度高的廠房,要有原廠「技術認證」,絕非阿貓阿狗就可蓋。他說,「認證」是有白紙黑字的「審核項目」,並簽署「台船具備建造潛艦船塢」的保證;此外,地是公家的,蓋個船廠卻要花幾十億,實在太不合理了。

此外,海軍曾在立院公開說明,「目前有來自歐洲、美國近15個國家的大廠,都有相當意願參與潛艦國造,部分廠商已有相當意願與本國業者合作,有些廠商已在高雄設立分公司。」這位軍火界人士說,IDS案困難在過去太多廠商表達意願,誰不想賺錢?然而一旦要他們交出輸出許可,而且是政府發的,都沒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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