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罰遠東化纖廠 議員提訴願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和竹北市長候選人鄭朝方針對遠東化纖78萬元之行政處分,向竹縣環保局提起訴願。(記者彭新茹攝)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和竹北市長候選人鄭朝方針對遠東化纖78萬元之行政處分,向竹縣環保局提起訴願。(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及竹北市長候選人鄭朝方二日就遠東化纖廠七十八萬元之行政處分,前往新竹縣環保局正式提出訴願。

連郁婷和鄭朝方表示,遠東新埔化纖廠在一0九年九月廿三日發生道生油外洩並引起火災一事,新竹縣環保局原裁罰五百萬元,未料在遠東提出訴願以後,未待訴願結果出來,新竹縣環保局就自行撤銷五百萬元的罰鍰,重新做成七十八萬元的罰鍰處分,金額不到原處分的二成。

連郁婷說,她質詢後,新竹縣環保局僅表示,遠東集團有權利不公開他們的陳述意見書,至於環保局內部做的專家審議資料、當日空氣檢測資料等,環保局亦不願提供。

連郁婷指出,環保局聲稱,他們自己也有做汙染擴散模擬,發現當日汙染僅限於廠區內的說法,是竹北人完全不能接受。因為當時接到許多民眾反映,都非常憂心那些臭味會影響身體。

針對連郁婷和鄭朝方提起的訴願,環保局表示,遠東公司提起訴願,環保局檢視遠東公司所提出的相關資料,認為裁處當時評估裁罰因子與實際的情形恐有落差,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廠方提出了資料審議。審議結果環保局核認遠東公司訴願有理由,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訴願法規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並且依空氣汙染防制法重新裁罰七十八萬元,並陳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