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播權爭議2-2】政府組轉播國家隊? 業界人士:幾乎找不到案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2024巴黎奧運讓轉播權爭議再次浮上檯面,針對部分立委及學者認為應該由政府出資買下轉播權,並與各大媒體平台組成「奧運轉播國家隊」,但熟悉體育賽事轉播服務的人士紛紛持保留態度;他們認為,攤開國際奧委會列出的各個國家轉播單位,幾乎找不到類似案例,多數聲音仍是指向讓轉播權回歸市場機制。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認為,政府應與各大媒體平台合作,組成「奧運轉播國家隊」,尤其轉播的權利金不該視為支出,而是要作為投資,該筆經費可以從運動發展基金撥出,以促進台灣運動風氣。
針對外界時常將台灣與其他國家做比較,公廣集團董事長胡元輝表示,各國公共媒體的經費來源不盡相同,像英國BBC、日本NHK等,這些國家都是人民直接付收視費或執照費給電視台,每年須繳一年大約7000元台幣不等的電視稅,費用相對高,所以電視台的競爭力量大。他說,這些國家也因為公共電視有穩定經費來源,所以在奧運轉播自然扮演重要角色,甚至常拿奧運轉播來進行技術升級展示。
胡元輝說,相比之下,台灣的公共電視主要依賴政府經費捐贈,一年大約9億元經費補助,再加上部分的自籌經費作為營運經費來源,尤其整體經費規模相對較小,如果要轉播奧運,亟需政府在經費上予以支持。他說,其他國家是人民直接付費,且經費較充足的公共媒體性質,台灣其實並不一樣。
「全世界由政府出資購買轉播權,再交給媒體去播的,幾乎找不到這樣的案例。」根據熟悉電子轉播權人士指出,最主要的原因是,多數國家仍認為奧運轉播屬於商業市場一部分,「講白了就是他們不認為政府有必要全面介入」,況且在符合商業操作的原則上,還能滿足觀眾需求。
「攤開國際奧委會列出的各個國家轉播單位,你會發現沒有一個國家是每個媒體都在轉播的。」該名人士說,除了是商業操作外,還要看那個國家如何認定體育賽事,尤其有些國家的人民並不是把體育看得很重要,所以通常都還是回歸市場機制。
另一熟悉體育轉播事務人士表示,近年都是由中華電信跟愛爾達共同去爭取到台灣的奧運轉播權,但明明是自由競爭的市場,卻乏人問津,很實際的原因仍是權利金越來越高。他說,商業媒體在商言商,爭取轉播權當然還是希望將本求利,顯然是有困難才沒人想爭取,所以政府才會說,不管是誰爭取到轉播權,就給予補助。
「本次補助的8000萬元是有條件的!」他強調,其中6000萬元用於轉播奧運、2000萬元是轉播帕運,並非全部都是補助奧運賽事,這表示政府基於公益、公共服務,不能說可能看得人少,就選擇性轉播,政府有要求取得轉播權的業者都要轉播。再者,政府也要求必須照顧到台灣選手,取得轉播權的媒體,除了要讓公廣集團轉播以外,還必須提供新聞給其他電視台播報,也就是說,政府做補助仍是希望滿足公共服務。
照片來源:翻攝自公視粉絲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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