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房產避追租 華男恐弄巧成拙

華男王先生日前提前結束曼哈頓一家商鋪租約,原本以為與房東口頭協議即可,卻被房東告上法庭,追討接下來六年房租,總額高達60萬元。經過法庭判決,王先生必須賠償30多萬元房租,他因而將名下價值50萬元房產轉移給妻子和女兒,申請破產,但律師警告此舉會弄巧成拙,再被房東控告虛假轉讓。

年過60歲的王先生於2003年在曼哈頓租下一家店面做美甲,一開始租約十年,首次租約到期後,王先生與房東續約十年,但是因成本不斷上漲,經營難度越來越大,於是在2015年決定將指甲店關閉。王先生在與房東口頭協商後,房東表示賠償一個半月房租,沒收兩個月押金即可。可沒想到王先生照辦後,卻收到房東律師發出的律師信,要求追討接下來六年的房租,總額高達60萬元。王先生覺得不公拒付後,房東將其告上法庭,審理期間因為擔心自己名下一棟50萬元的房產因敗訴會受牽連,於是將房產中屬於自己的份額轉給妻子和女兒。

不久前,法庭因王先生沒有頭口協議的證據,於是判決他需要支付30萬元租金。王先生本來以為可申請破產,避免支付該筆款項,但律師朱益民表示,因為王先生轉移房產不過兩年,且在轉移中沒有任何收益,很可能被房東以虛假轉讓財產提告,如果被證實,房東可向王先生財產轉移的受益方追討債務。

朱益民指出,如果王先生沒有轉移房產,因為房產由他與妻子、女兒共同所有,王先生持有的份額價值不過十來萬,且是王先生唯一住宅,按照紐約法律規定可享受追債豁免。但王先生弄巧成拙,導致房產可能因他虛假轉讓而被最終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