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遭潑漆糾眾傷人 虎尾警快打部隊逮6人送辦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27日電)雲林虎尾25日凌晨,發生自小客車遭潑漆、聚眾鬥毆傷人案件,警方出動快打部隊迅速將蒙姓等6名犯嫌逮捕移送雲檢偵辦,檢方向法院聲押蒙姓等3名男子,其餘3人交保。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25日凌晨2時許,獲報建國一村光復路附近,發生潑漆、聚眾鬥毆案件,馬上出快打部隊前往處理。

警方指出,事件起因是蒙姓男子發現自己停放在光復路旁的自小客車遭不明人士潑油漆,洽遇王姓男子載朋友至此處欲離開,蒙男認為潑漆是王男所為,糾眾將他圍住;混亂中王男被人持西瓜刀砍傷。

警方表示,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警力前往控制現場,逮捕蒙男6名滋事份子,並報請雲林地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指出,王男受傷後自行駕車就醫,並無生命危險,全案當日已移送雲林地檢署偵查,檢方向法院聲押蒙姓等3名男子,其餘3人(2男1女)重金交保。

警方強調,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編輯:陳仁華)1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