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雙北聯手圖利中華工程、威京!卓冠廷揭李四川關鍵角色「神鬼都是你」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10/28 17:17 首次上稿 10/29 09:50 新增台北市政府回應】
冠廷。(圖/卓冠廷辦公室提供)
新北捷運環狀線僅通車4年多就因0403地震產生多處嚴重錯位,修復經費從原先預估的4.5億元暴增至14.41億元。新北市議員卓冠廷28日踢爆,新北市在還沒釐清原因、合約和責任的情況下,案發隔日就答應付款,他怒批,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威京集團,並要求政風調查,同時質疑,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在雙北市服務,卻對同份合約處理方式不一致,怒嗆「神鬼都是你」。
卓冠廷28日指出,新北環狀線當時是由台北市捷運局規劃發包,負責施工的工程公司則是威京集團的中華工程,依約保固5年至2026年3月,而新北市政府則是業主,合約中更明示「乙方(台北市)與其代理人、受雇人、受任人、廠商或任何第三人因辦理本工程所生之所有權利義務、債權債務等,應由乙方依法處理」,因此今年發生嚴重的軌道錯位,從一開始就該由台北市全權處理負責。
侯友宜回應,新北先付錢是為了搶快通車,而責任釐清之後一定會追究,捷運局長李政安則表示,因為仍要釐清到底是保固還是天災,讓卓冠廷大呼根本搞錯重點,因為依照合約,台北作為乙方就該全權負責,而在台北市與中工的保固條款中,得以因天災而免除賠償責任的,必須是「廠商無法預期或是採取防備措施者」,但捷運環狀線就是依照工程標準必須做到能承受6級震度,卻是在5弱地震下就產生多處嚴重錯位,早已不適用天災免責的條款,新北市卻配合中工起舞。
卓冠廷痛批,台北市該負責不負責,中工該保固不保固,新北市政府居然在4月4日第一次復原工程會議中就下了「所需經費由新北捷運局先行支應」的結論,要一直到了4月6日的第三次會議,新北捷運局長李政安才要同仁去檢視契約、移交等資料確認兩市的權利義務,甚至到了4月8日第五次會議,中工還表示「不涉及保固責任,但願意協助復原工程,相關費用請新北捷運局支付費用。」讓卓冠廷質疑新北市甘願當台北市李四川還有威京中工的細漢,「事故鑑定報告要等將近300天到明年一月,但新北市決定幫威京中工付上億工程款只要1天。」
卓冠廷痛斥,2011年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簽訂合約時,主責捷運業務的副市長就是李四川,李四川在新北市服務的時候,簽定了環狀線工程該由台北市負責的條款,但當李四川跑去台北市服務之後,現在環狀線出了大事情,同一份合約居然就變成了新北市要出錢!卓冠廷強調,李四川神也是他鬼也是他,建議侯市長應反對國民黨派李四川參選新北市長,怒嗆李四川「選幾摳大頭啦」!
卓冠廷也要求,第一、新北市用災害預備金已付8億元、接下來可能總金額超過14億元給中華工程,新北市議會應拒絕決算;第二、新北市政府應立即研議提告台北市市政府,要求依約賠償;第三、新北市政風處立即立案調查公務員涉嫌非法圖利中工,蔣萬安該出的、李四川該出的、中華工程該出的,拒絕讓新北市民拿納稅錢當冤大頭。
對此,台北市政府29日回應如下:
環狀線第一階段(以下簡稱環一)由原臺北縣政府規劃及報奉行政院核定,並基於事權統一及介面整合等因素,於縣市合作會議達成將環一交由臺北市政府興建的共識,並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於95年11月24日由當時馬英九市長與周錫瑋縣長簽訂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第一)階段建設與土地開發行政契約書;而現任台北市政府李四川副市長係於行政契約書簽訂後,於96年9月才到臺北縣政府服務,一直到107年12月25日離開新北市政府。環一建設工程接近完工時,雙北市政府就環一未來營運進行協商,後於107年12月28日由當時柯文哲市長與朱立倫市長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明訂環一營運盈虧及重置費用由新北市政府負擔,並暫交由臺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再由新北市政府考量是否收回自行營運。
112年3月經雙北協商共同函請交通部同意,環一地方主管機關移回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經交通部同意後,已於112年5月正式移轉新北市政府營運;況且雙北簽定契約,皆由首長為之,請卓議員不要為了選舉進行假想,做政治操作。
另關於環一因地震所需修復問題,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究為天災、施工不當或設計等問題,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且基於公共利益,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須依法依規儘速處理,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進行方式辦理,待第三方專家小組鑑定報告出爐後,如確認有廠商之責任,則將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局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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