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纏訟18年「無罪背信撤銷」!陳東豪評紅火案嘆「永遠不會定讞」:就是「拚」免坐牢...點出中信金有「公司治理問題」
中信金控大股東辜仲諒紅火案纏訟18年,昨(5日)最高法院將其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刑法背信罪等2項無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對此,資深媒體人陳東豪在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表示,「辜仲諒的紅火案永遠不會定讞,他就是不用坐牢」。同時,陳東豪也評論新新併遭中信金搶親一事,金管會主委需利益迴避,並點出中信金有公司治理問題。
提及紅火案的事發過程,陳東豪表示,當初辜仲諒想要將兆豐金控併下來,先利用中信金連結到香港一家外資銀行,再透過結構債,連動到兆豐金的股票。陳東豪指出,當辜仲諒正式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兆豐金時,兆豐金股價漲高,他便將先前在香港外資買進的股票賣出,賺取差價,「但差價沒有回到中信金」。陳東豪說明,在那筆差價中,有一筆三億多元的金額流入紅火公司,便簡稱這個過程為紅火案。
當年因為紅火案,辜仲諒潛逃至日本,而辜家同時又與前總統陳水扁家庭洗錢案有關。陳東豪表示,當時辜家發生財務危機,台泥公司董事長辜成允便計畫出售龍潭的土地,由辜仲諒擔任介紹人。陳東豪說明,當時特偵組在偵辦龍潭地購案時,需要辜仲諒的證詞,承辦檢察官越方如便赴日本與辜仲諒做筆錄,消息曝光後,日本政府非常生氣,因為台灣的司法調查不能到日本執行。陳東豪指出,這次事件不僅讓特偵組難堪,「也讓後來的偵辦動作受制於辜仲諒」。
陳東豪表示,辜仲諒在筆錄中稱先前那三億元差價,是送給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事後法院裁定辜仲諒無保請回。但在同案二審時,辜仲諒改口聲明三億元獻金流入陳水扁家庭的說法是偽證。對此,陳東豪大嘆,「大家都知道他作偽證,但沒有人去追究,追訴期就這樣過了」。
而關於昨日高院將辜仲諒涉犯背信罪的無罪判決撤銷一事,陳東豪評論,「他(辜仲諒)的紅火案永遠不會定讞,從更審結果來看,他就是有罪、無罪、有罪、無罪......他就是不用坐牢」。此外,針對中信金搶親「新新併」,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曾任中信集團子公司獨董一事,陳東豪認為,「都是考驗,有利益迴避問題」。同時陳東豪也指出,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為辜仲諒辦事,除了紅火案外,也有許多購地弊案纏身,點出中信金「公司治理問題」。
(圖片來源:新聞放鞭炮、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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