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不實自白 迎合特偵
中國時報【林偉信、陳志賢╱台北報導】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炒股的紅火案,高等法院九日召開最後審理庭,辜仲諒出庭時語出驚人,稱當初是為了迎合特偵組,才做出不實的自白,自己並沒有將紅火案的部分獲利保留給扁家。 對此,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指出,當年辜的律師曾就辜返台,是否可獲減刑或緩刑的可能性,探詢檢方的態度,她就明確告知律師,「如果我說回來可以減刑或緩刑,是騙人的」,故絕無誘導辜仲諒返台作不實自白。 紅火案 辜強調不知有獲利 辜仲諒被控為核銷給扁家的兩億九千萬元款項帳目,主導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衍生的「紅火」違法案,三年前,北院依違反銀行法的背信罪等罪重判辜九年。 辜仲諒昨天答辯時,以感性的口吻強調,他生長在基督教家庭,是虔誠教徒,違背上帝旨意、犯罪的事,絕對不會做;當初中信金欲轉投資兆豐金時,他還指示下屬要依開大門、走大路的原則處分結構債,沒想到妹婿陳俊哲竟私下搞出了紅火案。 辜仲諒解釋,當時他根本不知道紅火案有獲利,也沒有與陳俊哲討論或商量過相關事宜,對於陳在日本向特偵組檢察官說,三億元紅火獲利回流扁家的說法,讓他十分驚訝與錯愕。 相信司法會還清白 才配合 辜稱,九十七年間,因為特偵組一直懷疑三億元流向扁家,也將中信銀財務長張明田等三人羈押、起訴,為了爭取返台救同事,而且自己有機會不被羈押,還有減刑及緩刑的可能,他在相信司法一定會還他清白的前提下,才會迎合檢察官提出不實的自白,對此,他感到很抱歉。 為了證明辜仲諒在特偵組作出不實的自白,律師當庭播放辜仲諒於返台的第一天,接受特偵組偵訊的光碟片段。畫面顯示,檢察官問辜仲諒紅火案沒回來的錢到那去了?辜仲諒回答得結結巴巴,還要靠閱讀律師提示先前的陳報狀,才能照著唸,說出保留三億元的經過。 律師表示,近來司法實務上對於被告或共犯的自白的認定日趨嚴格,許多社會囑目的案件都因為自白有瑕疵,而被上級法院撤銷或改判無罪;如果辜的自白確有瑕疵,法院自應秉持嚴格證據主義的精神,作出正確的判決。 未起訴部分 不應訴外裁判 辜的律師在庭訊結束前的量刑辯論時也強調,當初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越方如對媒體的說法,證明檢察官認為辜的自白內容並不實在,因此並沒有對紅火案三億元流向不明的部分起訴,但一審竟以此來判刑,有很嚴重訴外裁判的違法;他除了主張辜仲諒無罪,也要求合議庭,如果最後欲判辜仲諒有罪,也應因此進行減刑。 庭訊近三小時後,審判長喻令全案辯結,五月卅一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