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2案未定讞 元旦起延長境管

▲辜仲諒兩件訴訟目前雖獲判無罪,但仍遭法院延長境管8個月。(圖/NOWnews資料照,葉政勳攝)
▲辜仲諒兩件訴訟目前雖獲判無罪,但仍遭法院延長境管8個月。(圖/NOWnews資料照,葉政勳攝)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涉及中信國寶弊案,一審判他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認為,他仍有可能改判有罪,裁定自明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2004年至2007年間,中信集團以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涉將3億美元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可掌控的人頭帳戶;2015年初,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以相對成交、操縱股價等方式,炒作龍邦股票,在中信壽合併台壽保時,利用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獲利1.57億元。2016年6月,特偵組(已解散)發動搜索,同年10月起訴辜仲諒、朱國榮。

2019年8月,北院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內線交易罪,判朱國榮12年4月,辜仲諒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辜仲諒、朱國榮等人因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滿,高院今天開庭訊問。

高院認為,原審雖認定辜仲諒無罪,但仍有改判之相當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等人有逃亡之虞,有對其等人身自由為一定限制之必要,裁定將辜仲諒、朱國榮等人從2022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

而辜仲諒另一件纏訟15年的紅火案,2021年4月高院更二審判他無罪,目前案件已進入最高法院。

紅火案發生在扁政府時期,因政府啟動二次金改,中信金控當時有意併購兆豐金。辜仲諒等中信金高層,被控於2005年間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再將結構債賣給妹婿陳俊哲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並在金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逾新台幣10億元價差。

檢方發動偵辦時,辜仲諒人在海外,一度遭通緝,直到2008年返台面對官司,但卸下在中信金控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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