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門號換現金 民營通訊行合夥詐騙集團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警政署透過斬手行動追溯詐騙車手使用手機門號,發現有民營通信行以辦門號換現金為由,吸引民眾賣個資,再把人頭門號提供給詐騙集團或辦理高價手機後再轉賣,警訊後送辦。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舉辦破案記者會,打擊詐欺犯罪中心副大隊長黃壬聰表示,警方針對詐騙集團執行第2次斬手行動,並透過已被逮捕車手所使用的手機門號向上追溯提供來源,發現有民營通信行販售人頭門號給詐騙集團使用。
警方查出,33歲黃姓男子等5人利用網路廣告、傳單,以辦門號換現金吸引急需用錢民眾提供個人證件,實則當成電信門號人頭,黃男僅給提供證件的民眾每人新台幣3000元。
警方說,黃男等人都是熟悉申辦門號的業務員或現職通訊行員工,刻意偽造電信繳費單,讓電信業者誤認門號申請人有付款能力,卻利用人頭帳戶申辦高價手機後再變賣,不法獲利超過上千餘萬元。
警方查出,同集團的孫姓男子等人非法取得來台自由行的中國大陸籍遊客資料,偽造私章辦門號,並把門號全賣給詐騙集團,得手約1800筆,經清查發現,其中110筆變詐騙門號,已通報電信業者先行斷話。
刑事局掌握線索,日前發動掃蕩,前往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等地,共7家通訊行搜索,查獲電信門號sim卡1500餘張、各式印鑑等證物。警訊後依違反詐欺等罪嫌把黃男等人分別移送新北地檢署、彰化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呼籲,電信門號不能任意轉讓或換取不當利益,不要因貪小便宜而誤入辦門號換現金陷阱,以免淪為詐欺犯嫌,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輯:陳怡璇/李錫璋)10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