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種工廠合法化 農委會:前提需2配套

農地違規蓋工廠由來已久,該如何解決,農委會已有方案。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天(12日)受訪指出,農地只要覆蓋水泥,蓋上工廠,幾乎難以復原,農委會近期在盤點全台農地時,針對非法工廠合法化研擬出兩項配套,一是業者須付變更地目的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二是去年520之後的農地非法工廠即報即拆;即報即拆的費用,由中央政府支應。 為確保台灣的糧食安全,農委會近期針對全台農地盤點,希望讓台灣農業在未來50年能夠永續發展;在盤點過程中,農委會也發現,一些沒有經過污染、且完整的素地,需要被強制保護,避免未來再被水泥覆蓋,而成為工廠或是農舍。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台灣有一些農地被濫用,蓋上工廠已經由來已久,但即使政府強制要求業者復原,歸還的農地也難以從事農業生產,如此只會造成雙輸。為尋求雙贏,農委會思考讓工廠就地合法,但業者也必須付出成本,也就是繳交變更地目的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陳吉仲說:『(原音)所謂價差就是農地變更成工業用地,或丁種建築用地,適合工業生產,價差就是變高了,價差由廠商支應,到我們所謂的基金,就是基金未來配合國土計畫,要劃成農業發展區的時候,我們要針對農業發展區,就是74到81萬公頃的農地,給它保護,並且給他一筆補償,這個配套一定要。』 陳吉仲也指出,為避免讓業者誤以為這項政策,是讓更多工廠可以蓋在農地上,農地種工廠要合法化,也必須搭配另一項配套,就是去年520後的非法工廠,須「即報即拆」。陳吉仲也強調,過去非法工廠拆遷,地方政府總背負沉重的壓力,為讓執行更有效率,即報即拆的費用,將由中央政府支應,不須再透過縣市政府的議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