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咬浪犬 飼主遭開勸導單

▲高雄市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對於飼主放比特犬出來咬浪犬案回應說明(記者王苡蘋翻攝)
▲高雄市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對於飼主放比特犬出來咬浪犬案回應說明(記者王苡蘋翻攝)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針對媒體詢問橋頭有飼主放比特犬出來咬浪犬案,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表示,10/1接獲通報後續已查明犬隻與飼主,但因10/6前,無疏縱犬隻之證據與事實,動保處只能開立勸導單,請飼主加強管養。10/6,動保處接獲證據影片後,現在就可以進入裁罰與後續要求飼主的程序。

農業局動保處回應:本案比特犬經查是合法飼養管有的犬隻,惟比特犬是農委會公告危險犬隻之一,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必需由成年人伴同,同時繫上1.5公尺以內鍊繩,配戴透氣口罩。

副處長段奇漢指出,此案於10/6接獲陳情人提供飼主疏縱犬隻事證影片,將對飼主處罰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加強對飼主犬隻的權管狀況稽核,若有再次疏縱犬隻造成危害,將加重裁罰並依法沒入該犬隻。

動保處呼籲目前飼養比特犬犬隻飼主攜帶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務必遵守動保法規定,違法者將予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