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管路灌溉設施補助 中市府助梨山區受災農民申請

協助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受災農民,確保農業生產無虞,市府農業局會同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台中管理處及和平區公所,昨(10)日一連兩天在和平區梨山里辦公處受理天災管路灌溉設施補助申請共計142件。農業局提醒,管路灌溉設施若尚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災害造成損壞,仍可再次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申請補助。(見圖)
農水署會同農業局及和平區公所同仁至梨山地區啟動便民服務措施。

農業局提醒,受災農民申請管路灌溉設施補助,所灌溉土地應具備在農業用地且依法從事農作生產或從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核准有案者為限,需檢附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設施受損照片、私人印章及因地震導致設施受損切結書(受理現場可索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