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納國會通過反LGBTQ法案 維權團體批人權倒退

西非國家迦納國會28日表決通過一項具爭議的法案,嚴格限制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權利,此舉遭到維權人士譴責。維權團體說,這是人權倒退;聯合國也譴責這項法案。

西非國家迦納國會28日表決通過一項具爭議的法案,嚴格限制LGBTQ權利,此舉遭到維權人士譴責。維權團體說,這是人權倒退;聯合國也譴責這項法案。維權團體敦促總統阿庫佛艾杜(圖)駁回該法案。(路透社資料照)
西非國家迦納國會28日表決通過一項具爭議的法案,嚴格限制LGBTQ權利,此舉遭到維權人士譴責。維權團體說,這是人權倒退;聯合國也譴責這項法案。維權團體敦促總統阿庫佛艾杜(圖)駁回該法案。(路透社資料照)

法新社報導,法案在成為法律前,仍須獲得總統批准。觀察家分析,在12月大選之前,不太可能實現這項目標。

在迦納,同性性行為原本已屬非法,儘管對LGBTQ族群的歧視時有所聞,但從未有人根據殖民時代的法律遭到起訴。

維權團體指出,「人類性權和家庭價值」(Human Sexual Rights and Family Values)法案是人權倒退,並敦促總統阿庫佛艾杜(Nana Akufo-Addo)政府駁回該法案。

然而,這項法案在迦納得到廣泛支持。阿庫佛艾杜表示,在他執政期間,迦納永遠不會允許同性婚姻。

這項全面的立法通常被稱為反同性戀法案,獲得由基督教、穆斯林和迦納傳統領袖組成的聯盟贊助,並以無人反對的口頭表決方式獲得通過。

相關法律規定,同性關係可被判處六個月至三年徒刑。維護LGBTQ權利人士可能受到更嚴厲的處罰,恐被判處三到五年的徒刑。

不過,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譴責迦納國會通過該法案。他說:「我呼籲別讓這項法案成為法律。合意的同性行為絕不應被視為犯罪。」並警告,這類措施可能會使人們暴露於仇恨犯罪中,並敦促政府「確保每個人都能免受暴力、恥辱和歧視,無論其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為何」。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