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竟撞傷對方再擄走猥褻放任死亡 惡男遭求處重刑

發生在今年四月,屏東縣一名55歲的黃姓男子追求已婚女子遭到拒絕,竟由愛生恨,開車把被害人撞傷後擄走,再放任身受重傷的女子死去。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檢察官認為被告黃姓男子沒有悔意,且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溫蘭魁報導)

這起追求不成就製造假車禍真擄人的案件發生在今年四月,屏東地檢署調查,被告黃姓男子因為愛慕某通訊行的曾姓女店長,從今年二月開始,多次藉口門號續約和設定帳戶等理由,接近並騷擾女店長遭拒,因被害人報警並提告,黃姓男子竟由愛生恨,向不知情的朋友借車,案發當天晚上10點多,趁被害人下班騎機車回家時,開車尾隨到萬丹鄉,再從後面衝撞曾姓女子,導致被害人人車倒地,頭部和膝蓋受傷昏迷。

黃姓嫌犯不但沒有將被害人送醫,反而將她抱上車,載往屏東市一間空屋,將人綑綁,斷絕被害人向外求助的機會,導致身受重傷的曾姓女子因此死亡。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說,嫌犯將曾姓被害人綑綁於空屋內,斷絕被害人向外求助機會,並親吻被害人嘴唇後,容任被害人至死亡。

陳怡利主任檢察官表示,承辦檢察官認為,黃姓被告涉犯殺人以及強制猥褻等罪,犯案後態度不佳,惡劣至極,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資料照片:屏東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