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維持原案,政院:限中校以下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表示,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方式,經兩週跨部會研議後,仍決定維持原案,即中校以下退休者才能領。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3日宣布,退休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從民國106年8月1日起,公教修正為月退金在新台幣2萬5000元以下、軍人為中校以下退伍者才可請領,估計可節省近11億元。

但退輔會與國防部對軍人部分有不同意見,爭取高階退將可續領,行政院長林全6日指示進行跨部會協調。

徐國勇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經過研議後,決定仍維持原案,即中校以下退伍者才能領,自106學年度第1學期,也就是今年8月1日起實施。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資料,退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發放標準修正後,發放人數將由目前約4萬人縮減為1.7萬人;年需總經費則由目前約17.58億元縮減為6.6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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