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教人員 年金改革提救濟 公務員填複審書 教師填訴願書

退休公教人員6月11號開始,陸續收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造成許多退休公教人員恐慌,到處詢問如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行政救濟是退休公教人員的權利,應於簽收處分書的次日起30天內,退休公務員將複審書寄到銓敘部,轉保訓會提起復審,若退休教師,則是將訴願書寄到向原處分機關(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提訴願!

退休公教人員陸續收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讓許多退休老師恐慌,到處詢問如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台中市教師會」推出「一次看懂退休老師新退休金核定函」懶人包,希望幫助老師釐清疑問。「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也在網站上提供訴願書的範例,歡迎想要提訴願表達立場的退休老師運用(http://www.ntptu.org.tw/)。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提醒,救濟程序上須經過「訴願」→「行政訴訟」→「釋憲」,提起「訴願」完全免費,個人就可完成程序,不必花錢請律師處理;行政訴訟則需花費龐大律師費與裁判費。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由於各界普遍認為,這次不論進行「訴願」或「行政訴訟」,勝訴可能性極低,因此若希望放在「釋憲」,「釋憲」的程序與理由就至關重要。因此全教總與新北教產都目前規劃,目標在「釋憲」,只要有一例「司法判斷定讞」敗訴,訴訟人認為是法律疑慮問題,就可申請釋憲,若釋憲能成功,改變的是法律面,每人都適用,非僅限訴訟人,就不用讓每位退休老師忙著訴訟,因此兩個團體採取的策略為,各自找好兩、三個退休老師個案,傾全力打官司,終極目標在最後能聲請釋憲,若在「釋憲」階段獲得大法官「違憲」的宣告,並藉此推動法律重新修正,就每人都適用。

至於對退休金處分不認同的退休老師,是否需要每個人都寫訴願書,張旭政表示看人個性,有一派律師的說法是,若未提訴願,將來若聲請釋憲成功,這段期間的權益就無法獲得保障。由於提訴願免費,因此老師可提訴願,也可不提、靜觀其變,不過他提醒,由於救濟結果端看所提出的內容是否合理或違憲的疑慮,市面上稱須「繳交會費加入集體訴訟」、「多數人一起提出救濟」才有勝訴機會,其實不然,退休老師們不用在行政訴訟上浪費錢。

若要提起訴願,保訓會提醒,退休公務員是提起「複審」,複審書填完後寄回給銓敘部;國立大學或學校的退休老師們,填完訴願書,則是寄回給教育部;直轄市或縣市公立學校退休老師們,訴願書則是寄回給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以臺北市公立學校退休老師來說,將訴願書寄給臺北市政府即可。

「一次看懂退休老師新退休金核定函」:https://goo.gl/kwenS8。

「救濟管道與說明」: https://reurl.cc/Vaa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