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育嬰留停可請8成薪 最長可領6個月

只要家長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於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津貼數額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另外會再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每一子女最長可領6個月。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同時具備,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就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要被保險人確有向受雇單位辦妥育嬰留職停薪請假手續,並確實親自撫育子女者才能申請津貼。如果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兼任其他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已有從事非育嬰情事,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另有工作,或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農會參加農保者,也不得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保局提醒,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因此先申請較年長子女較有利,2022年起,家長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被保險人「提前復職」或與投保單位「終止雇傭關係離職退保」,應通知勞保局停發,且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期間,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保局說,勞工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線上,也可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請或是採書面申請等方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