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3簡便管道 營造業雇主可輕鬆加保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呼籲,承攬各項營造工程的事業單位,務必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若是未辦理登記的營造業工頭,可透過災保法之特別加保制度,以自然人雇主身分,替自己及所雇員工申報參加職保。

考量就業型態改變,為保障非典型勞動者工作生活安全,災保法增訂特別加保制度,凡受雇自然人雇主勞工、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及提供勞務童工,如有短期性或臨時性工作,均可透過簡便加保管道即時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保局說明,部分行業雇主容易疏漏申報勞工加保,提醒各事業單位,依照《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只要雇用1名員工,即為就保及職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雇用員工達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

萬一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員工可立即獲得相關職災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

勞保局提醒,為方便民眾臨時性加保需求,提供3種簡便加保管道,民眾可就使用便利性或地域臨近性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民眾可至任一統一超商之ibon機台,選擇特別加保申報專區進行申報,利用電腦或手機,透過本局官網進入特別加保申報專區,免身分驗證即可申報加保,或是參考職業工會名冊,選擇任一職業工會辦理特別加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