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租阿里山林地盜伐牛樟木 嘉檢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9日電)嘉義縣退休員警湯姓男子被控去年3月起夥同多名親友,利用承租阿里山林地盜伐牛樟木遭警查獲,嘉檢偵結,依違反森林法起訴6人;其中劉男因供出犯罪事證,建請減輕其刑。

檢警表示,56歲退休員警湯姓男子涉嫌夥同親友組盜伐集團,並利用承租阿里山鄉林地機會,於去年3月、4月期間,湯男多次持鍊鋸前往阿里山鄉大埔事業區林班地裁切倒伏的珍貴牛樟木,再由劉男、羅男、簡男及安男等4人搬運及駕駛自小貨車運送下山。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湯男等人盜伐4塊珍貴牛樟木,重約260公斤、價值新台幣4萬5000多元,原本藏被在劉男位於番路鄉住處,湯男擔心遭檢舉,則指示劉男運往他處藏放,並由集團成員羅男及另1名劉姓男子載運,轉而將牛樟木藏放於熟識但不知情林姓男子家中,林民擔心受牽累,向警方報案。

保七總隊第七大隊會同嘉義縣中埔分局組專案小組偵辦,自去年10月起,陸續逮捕以湯男為首的盜伐集團等6人到案;湯男等6人均坦承犯行,檢警並掌握湯男、劉男、羅男及簡男於案發後涉嫌串證,要求其中1人完全承擔刑責。

嘉檢偵結,除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外,並依森林法規定,湯男等人竊取及搬運珍貴牛樟木須加重其刑,且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其中劉男於偵查中,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他人犯罪事證,檢方同意適用森林法規定,減輕其刑。(編輯:郭諭儒)11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