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新制三讀 2023年7月1日後新進公務員改確定提撥制、政府最後擔保責任

新進公務員退撫新制2023年7月上路!立法院會今(12月16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確立由現行採行的「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2023年7月1日以後的初任公務員,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應為其設立個人專戶,並由公務人員及政府按月提撥費用存入帳戶運用孳息,作為退休、撫卹或資遣給與的提存準備。相關新制不包含已退休和現職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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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游錫堃今(12月16日)在審議會場上敲槌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確立由現行採行的「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陳品佑攝

2018年軍公教年金改革後,該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各規定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與公立學校初任教職員者(合稱「初任公教人員」),退撫制度應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行政院與考試院於今年3月分別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與「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委員會討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5月9日初審通過,但包括現職公務人員(適用退撫舊制)能否轉換到退撫新制等關鍵條文,並未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送交黨團協商。朝野黨團於13日、15日兩度協商,依然無法取得共識。

立法院今院會展開審議,藍綠兩大黨團皆發動甲級動員令,原預計將展開表決大戰,但在院會前再度私下協商,在國民黨團不再堅持「現職人員可以選擇轉換至新制」的要求後,民進黨團也接受由政府擔負最後支付責任,避免新、舊制退撫基金出現缺口。經朝野黨團協商後達成共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且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規定,除了退撫新制確立採行「確定提撥制」外,也規劃公務人員在任職期間,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儲金費用,強制提撥費率為15%,其中由公務人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公務人員也可自願增加提繳金額到個人專戶,每月上限為5.25%。提繳退撫儲金費用,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適用新制退休後,請領月退休金有3種方式,分別為攤提給付、定額給付、保險年金,三者擇一。

三讀條文規範,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應自行或委託金融機構或專業機構,設計不同收益、風險的投資標的組合,供公務人員自行選擇。並納入更多專家、學者加入監理機關,讓決策更為公開透明。

同時,為確保較不諳投資理財的公務員權益,三讀條文規定,如果公務員擇定風險最低的投資工具,政府保證其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

另,為了因建立退撫新制後,引發舊制基金收入將明顯縮水,退撫基金恐提早面臨破產;而新制基金收入尚少,操作績效有限也有短命疑慮,立院同步三讀修正通過《退撫法》第93條、第95條,舊制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新制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且在完成舊制基金撥補後,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新制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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