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黃文烈押解返台歸案 法官諭知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康友-KY財報不實且遭掏空案,前董事長黃文烈潛逃海外後遭泰國警方逮捕,今天押解返台至台北地院歸案。法官今晚認他有逃亡、串證之虞,諭知羈押禁見。

康友-KY財報不實且遭掏空案,前董事長黃文烈潛逃海外被通緝。黃文烈5月下旬在曼谷被泰國警方逮捕,今天下午追緝返台,由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接押後,解送台北地方法院歸案。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依現存證據資料,黃文烈涉犯檢察官起訴書所載的罪嫌重大,他於偵查中,經檢調實施搜索前,早於民國109年7月21日即已出境,均未到案接受檢察官訊問,本案由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經北院於111年11月25日發布通緝後,始緝獲歸案。

北院指出,黃男於調查訊問時,自稱於109年7月21日最後一次出境前,已向士林戶政事務所遞件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以利其申請新加坡國籍等語,可見有逃亡事實。

北院審酌他為康友公司負責人,於本案犯罪期間,他實質掌握與共犯間資金流向等情,且於庭訊時否認犯行,相關案情尚待將來審理詰問,始得釐清。

此外,黃文烈涉犯證券交易法的證券詐欺罪、操縱股價罪等部分,為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審酌上述事證,及檢辯雙方陳述意見等,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諭知羈押禁見。

另外,黃文烈於庭訊時自陳其患有糖尿病,若有按時服藥,應無立即就醫的必要等語,法官於押票記載註記,促請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隨時留意他的身體狀況,並應適時給予必要的醫療救助。(編輯:林治平)11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