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餐我請」涉賄選 苗縣議員黃聲全「當選無效」確定
這餐我請!苗栗縣議員黃聲全被控於2022年競選期間,兩度在自家釣蝦場免費招待選民用餐,拜託選民支持,涉及賄選。刑事部分,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的3年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不過,黃聲全當選無效之訴,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當選無效判決,黃聲全當選無效確定,依法將解職。缺額將由該選區落選頭鄭聚然遞補。(彭清仁報導)
黃聲全被控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兩度在自家釣蝦場包廂內,向用餐的選民說「這餐我請,拜託你們支持我」,一審苗栗地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罪名,判處黃聲全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黃聲全上訴二審,辯稱只是拜票而無請客,但法官不採信黃聲全說詞,維持一審3年10月判決。至於參與聚餐的選民,則觸犯收受不正利益罪,分別判刑4至6個月。其中馮姓選民則因參加2次聚餐,應執行10個月徒刑。但全案可上訴三審。
在民事當選無效部分,苗栗地院去年5月判決黃聲全當選無效,黃聲全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仍宣判黃聲全當選無效確定。
苗栗縣議會秘書長范陽添表示,苗栗縣第五選區縣議員黃聲全,於刑事一審被判有罪起已停職,如今當選無效二審判決確定,縣議會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規定解職,並待內政部公告缺額遞補人後,辦理遞補人就職。而依法將由同選區落選頭鄭聚然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