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違憲 女傍晚獲釋:這3個月白關了

大法官今天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因而「受惠」的女性受刑人中,在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執行的黃女於傍晚獲釋,她說:「那我這3個月不就白關了。」

法務部統計,妨害家庭與婚姻罪章(第237條至第245條,含刑法239條通姦、重婚、和誘、略誘及其他罪)偵查中案件數,截至今年4月底共計355件。另在監執行共33人(含通姦及其他罪名),其中部分為單純犯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於今晚獲釋。

獲釋其中1人在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執行,為今年3月初入監服刑的黃姓女子,黃女傍晚拿著行李步出鹿草分監大門,她一度以為是家人或是友人辦理交保,才有辦法獲釋,後來知道是因通姦罪違憲,她說:「那我這3個月不就白關了。」

嘉義看守所指出,今天傍晚也是突然收到嘉義地檢署的臨時通知要釋放黃女,她在服刑近3個月期間表現正常。

嘉義地檢署表示,現年38歲的黃女於107年5月至9月間,被控與有婦之夫多次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被男方的妻子發現並提出告訴,黃女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因無到案執行遭通緝,於今年3月5日遭通緝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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