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神社社務所遭占用 鎮公所提告

苗栗縣通霄神社為縣內歷史建築,縣府近年爭取經費修復神社內多棟日式建築,其中1棟社務所長年被占用,導致修復工程延宕十多年,通霄鎮公所近期不再悶不作聲,決定以法律途徑向占用戶提告,來釐清法律責任與歸屬權,並且讓社務所能夠順利修復。

位於通霄鎮虎頭山的通霄神社建造於日治時期,迄今已有80多年歷史,苗栗縣政府2002年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並從2005年起,陸續將神社的本殿基座、拜殿、參道、鳥居、休憩所等建築完成修復,目前僅剩鳥居旁邊、當年神官辦事的社務所,因為占用戶問題未解決,還未修復完成。

據悉,社務所的所有權是通霄鎮公所,並由縣府文化觀光局維護管理,而長期占用的段姓婦女是軍眷後代,堅稱早年國民政府將社務所撥配給他們祖先居住,即便段婦在2013年搬離,仍放置私人用品、深鎖大門,強調她擁有所有權。

也因社務所年久失修,文觀局多次想請建築師調查損壞狀況,卻被段婦阻擋不得而入,為防止社務所主體建物傾倒,只好先架設鋼棚架支撐,地方人士、通霄鎮公所居中協調多年,修復一事仍未有進展。

通霄鎮公所民政課指出,修復工程停擺至少10年,縣府文化資產科人員去年2度帶建築設計師到場,都被段婦阻擋在外,因為多次與段婦開會協商未有結論,所以公所決議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並委請律師向段婦提告,同時追回租金損失。

縣府文觀局表示,因為占用戶問題,已暫時向中央申請撤案修復工程,為釐清所有權問題,縣府也請國防部、戶政等單位調閱資料,但都沒有明確顯示占用戶有產權,目前則協助公所走司法訴訟,讓法院審理後再接續修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