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兩天廟中徘徊 警助失蹤男子返家

▲廟中徘徊警員助失蹤男子返家(記者蔡鳳敏翻拍攝)
▲廟中徘徊警員助失蹤男子返家(記者蔡鳳敏翻拍攝)

【記者 蔡鳳敏/雲林 報導】斗南分局大埤分駐所警員劉子源、劉怡儂接獲宮廟主委報案稱有一名男子已連續兩天乘坐計程車至大埤鄉必生宮,因無錢未付車資,二次車資皆由廟方支付,主委覺得有異遂報案請警方協助。員警到場發現男子精神恍惚,無法與之正常溝通,便先將其載返分駐所先行安置並提供便當、餅乾、果汁等食物果腹,耐心詢問後透過系統查詢發現40歲之謝姓男子住在新北市,有智能方面障礙已被通報失蹤協尋。

謝男曾與母親前往大埤鄉三結村必生宮祈求健康,這次從家中離開後,又再度從新北市乘坐火車到距離2百多公里遠的雲林,但因無法順利與他人溝通,在火車站徘徊後,想著母親曾帶他到過大埤鄉拜拜,故再搭乘計程車前往必生宮。在新北市的母親接獲警方通知,因路途遙遠,無法立即至雲林將孩子帶回,警員劉怡儂等人表示,可以先代為安置照顧,謝母坐火車趕到大埤分駐所後表示萬分感謝,並放下多日來的擔憂與不安。

所長許崇耀表示,警方因工作性質常會接觸到高齡老人、身心障礙人士或是弱勢家庭,維護社會治安工作,是警察同仁責無旁貸的職責,而為民服務更是促進警民關係最好的方式,鼓勵員警勤務上多加關心與同理心協助他人,都能成為他人黑暗中的溫暖與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