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用4把刀殺死祖母 不肖孫免死定讞

高雄1名陳姓男子無業又罹患憂鬱症,因不高興常被80多歲的祖母碎念,2015年10月2日竟持4把刀砍死養大他的祖母,最高法院審理後,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據了解,陳男國小時父母離異,是祖母將他拉拔長大,他因自覺被拋棄而長期痛苦不堪,當兵時罹患精神病而停役。他回家後工作不順,也常和祖母為錢爭執,失業後吵架更頻繁。此外,祖母也常罵陳男女友,他積怨甚深,最終在2015年10月2日,趁祖母熟睡之際,拿3把水果刀、1把魚刀砍殺她,祖母當場慘死,死時背上還插著魚刀。

最高法院認定陳男殺害直系血親,罪行惡大,但考量他的家庭背景及憂鬱症,無法體諒祖母的善意規勸,才一時衝動殺死至親,加上有家屬替他求情與犯後有悔意,故認為他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