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用身障者 1490家事業單位未足額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日電)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機關構計1萬6854家,其中未足額進用單位合計1490家(占總應進用家數8.84%),未足額進用2081人。

勞動部今天公布106年4月全國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未足額名單,公立單位以台灣高等法院、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均未足額進用3人為最多,私立單位以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足額進用11人最多。

勞動部說,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全台共有1萬6854家事業單位需進用身心障礙者。目前雖然實際進用人數達到8萬2579人,已超額進用2萬6794人,但仍有1490家未足額進用。

勞動部表示,公立單位以台灣高等法院、台灣橋頭地方法院不足額人數為3人最多。第2名則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司法院、國軍台中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台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新北市立中和區復興國民小學、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基隆市衛生局、台灣澎湖地方法院等8家,不足額原因多為員工總人數增加或因身障員工離職、去世不及遞補所致。

私立單位第1名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達11人;其次則為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長榮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皆因員工總人數變化,致未足額人數稍有增減。

勞動部表示,如果企業、學校、團體或政府單位有身心障礙員工的需求,歡迎洽各縣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就業中心提供職務再設計等資源及服務,幫助更多身障者貢獻所長。10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