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領貨險被詐 幸遇店員、虎警守荷包

逼迫領貨險被詐,幸遇店員、虎警守荷包。(記者劉春生攝)
逼迫領貨險被詐,幸遇店員、虎警守荷包。(記者劉春生攝)

▲逼迫領貨險被詐,幸遇店員、虎警守荷包。(記者劉春生攝)

元長鄉匿稱「歐巴」女子在臉書看到減肥廣告,向暱稱「邱○宏」的網友購買減肥產品,共計新臺幣七千八百元。商品到達後,女子依約付款取貨,雙方交易完成。

沒想到,後續對方竟以產品錯誤為由重新發貨,要求女子以貨到付款方式另行支付新台幣一萬四千五百元。女子覺得有異,拒絕了這筆交易。更扯的是,女子隨後收到自稱「link○○leters」律師事務所的簡訊,指稱其拒收包裹,將請求當地法院要求賠償新臺幣三十萬元。女子見狀緊張,便前往超商欲付款取貨。超商店員察覺有異,詢問為何要賠償三十萬元,女子將始末告知店員,店員建議不要領貨並應向警方諮詢。

元長派出所員警許少睿獲報後,立即向女子說明此係常見的詐騙手法,隨後協助女子查詢「link○○leters」律師事務所的資訊,經查該律師事務所並不存在,才警覺自己受騙。女子事後在「元長人(讚)出來」臉書社團貼文表示:感謝元長元祖7-11人員告知詐騙集團包裹不要領及感謝元長派出所員警即時解說詐騙集團的手法。

虎尾警分局表示,如遇到疑似詐騙手法,一定要謹記「防詐騙三要訣」,包括Calm down保持冷靜、Check it out小心查證、Call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共同提高防詐共識與警覺,務必反覆查詢確認,多一分警惕、少一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