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6年民航機 後年起強制淘汰

記者黃一翔/綜合報導

交通部昨日公布《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條修正草案》,增訂自108年起,民航客機的機齡不得超過26年,期降低高齡飛機對營運、旅客權益及飛航安全的可能影響。

交通部表示,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業者使用的高齡飛機面臨諸多問題,為積極輔導民航運輸業者有效管理所使用航機,降低高齡飛機對營運、旅客權益及飛航安全的可能影響,草案增訂自108年1月1日以後,民用航空運輸業所使用的客機,機齡不得超過26年。

根據民航局公布的資訊,目前各國籍航空業者中,遠東航空是唯一馬上面臨老機強制淘汰的航空公司,有1架已逾26年,到108年1月1日時,遠航有2架飛機達強制淘汰機齡,到108年3月,有4架飛機超過26年。

遠東航空回應,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遠航已積極汰換飛機,但機隊引進的人員招募及訓練、營運認證等,都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如匆促給予汰換期限,恐有影響飛安之慮,已向主管機關建議給予業者3年緩衝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