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國道起火 警將查證車身有無標示出廠時間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搭載台南後甲國中師生前往桃園參賽的遊覽車,今天中午在國道3號龍井路段起火燃燒,還好32名師生安全逃離,國道警方表示,將查證車身有無標示出廠年份,若無標示將舉發。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說明,這輛遊覽車從台南出發北上,載著台南後甲國中師生前往桃園參加足球比賽。

警方指出,遊覽車於中午12時開到國道3號北向179.8公里(龍井路段)時,遊覽車劉姓駕駛驚覺車輛有異常,立即停靠外側路肩待援,結果車輛隨即起火燃燒。

國道警察大隊接獲通報後立即通知消防車、救護車、調派巡邏車前往處理,同時派遣緩撞車前往現場後方警戒疏導車流,火勢於12時10分撲滅,後續交由台中市消防局鑑識調查。

警方表示,32名師生都安全逃出車外沒有受傷,並由接駁車接送前往桃園,而被燒毀的遊覽車也拖吊到平面道路空地,由台中市消防局進行火調。

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甲分隊初步調查指出,這輛遊覽車為2016年出廠,並有依規定時間前往檢驗,駕駛自述於5月初有前往保養,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單位釐清;至於有關車身未標示出廠年份問題,屬於違規行為,若查證屬實將依規定舉發。(編輯:黃世雅)11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