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發行商遴選 教育部堅持1家經營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繼公益彩券選出第5屆發行機構後,運動彩券也將於今(2022)年底前,重新遴選第3屆發行機構。日前舉辦公聽會時,包括立委、經銷商都建議運彩可考慮多家特許經營,但最終教育部體育署仍然以公開遴選1家為主。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國內運動彩券經歷第1屆弊案波折、提早解約後,銷售量去(2021)年創下新高,營業額達460億元,挹注運動發展基金46億元,而今(2022)年估計有世界盃足球賽加持,營業額可突破500億元。

不過,地下運彩市場每年營業額超過3,000億,同樣的比賽,許多民眾買過國際盤,發現賠率更高、玩法更多後,就不會想買國內發行的運動彩券,因此許多經銷商疾呼,一家獨占的經營已造成投注意願降低。

多位立委也抱持開放態度,認為現階段發行運動彩券的國家有近百個,84%是採自由開放經營,回歸市場機制,即使是政府特許,也會遴選2家以上的合格廠商經營,主要是考量有競爭才有良好的市場環境。

雖然各界發出希望開放更多廠商經營運彩的聲浪,但體育署仍傾向公開遴選1家,強調多家經營的風險難以預估,應兼顧政策目的進行全盤考量,並非只要追求利潤。

體育署指出,選出第3屆運動彩券發行機構後,將從2024年1月1日起,經營至2033年12月31日止,期間長達10年。有意參與遴選的業者實收資本額應超過20億元,且必須是我國境內完成設立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國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股數應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0%,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不得有相關不適任情形。

另外,第3屆運動彩券除要求遴選公司,每年銷售目標至少300億元,還須要規畫5項新制度,第1、實體與線上銷管費用雙軌制,合理分配銷管費及盈餘;第2、營造運動彩券正面形象,發行機構應於發行期間提供至少1億元,用於建立運動彩券形象及健全彩券市場秩序。

第3、推動經銷商職能發展,提升專業知識及經營能力;第4、增加經銷商照顧回饋獎勵及保障輔導機制;第5、強化經銷商監督管理機制。體育署預定8月底辦理招商說明會,各界可在9月2日前對公告事項提出書面查詢,於10月21日至31日提交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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