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轉型 先公後私推動電動運具

新北市為推動電動運具,計畫打造電動車友善城市,提供完善的電動車使用環境,並依「先公後私」的模式,逐步推動電動車普及化,其中在公務車方面,於2022年正式啟動公務車電動化,規劃公務機車在2030年、公務汽車在2035年全數電動化。

針對公務車方面,非警用燃油機車只要達到汰換規定,一律電動化,而公務汽車則配合至少10年的使用年限,採逐年等差提高2%汰換為電動汽車,同時也將生質柴油等零碳燃料納入規劃使用;不包括警用車輛,目前公務電動機車已有285輛,占公務機車總數為17%,而公務電動車則有37輛,占公務車總數的5%。

在一般住宅社區方面,參考經濟部中度發展研究報告指出,車輛電動化公共充電需求,2025年平均慢充車樁比應達10比1,2030年應達15比1,並搭配有一定數量的快充設備;對此新北市政府透過法規要求,促進住宅、商業與公有停車場設置一定比例充電設備及專屬停車位,並且要求新建集合住宅及公有路外停車場車位分別預留100%、30%電動汽車專用充電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透過電動車充電停車位合理化配置,彈性調整管理機制,確保電動車使用便利性。

而隨著未來技術進步,大型電動運具將逐漸成熟,成本也將逐步下降,市區公車作為目前大眾運輸中,高度依賴柴油的運輸方式,也是大眾運輸由低碳到零碳的關鍵重點,因此新北市將輔導公車業者配合中央政策,於2030年達到全面電動化。

另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汽車貨運業及汽車路線貨運業將依自治條例規定,推動使用電動或零碳燃料的車輛,後續也將持續與業者交換意見,透過中央在全國的貨運路網布建充電樁,未來也持續透過公務車、學生交通車、市區公車逐步推動全面電動化,帶動運輸市場電動車結構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