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來人的建議-嚮往智財權律師 英文馬步得扎穩

工商時報【本報訊】 雖然智財權律師有逐漸成為當紅炸子雞的趨勢,然而,不論是要進入智財權律師這一行、還是只是想要當普通的刑事與民事律師,都還是有些法律以外的必備基本功。 黃振豪表示,國內律師英文能力普遍不夠好,所以他建議想要踏進律師、尤其是智財權律師這一行的人,「非常加強英文能力」。 他表示,知識產權法沒有國界,每一國知識產權法差異不大,如果擁有較佳的英文能力,面對客戶、接案子都會更有空間,而且,現在公司的涉外合約哪一個不是以英文寫成? 不過,律師具備看懂英文合約的能力,只是基本中的基本,可以自己寫完英文合約,並與客戶以英文電子郵件、面對面討論案件與合約,更為重要,黃振豪表示,現在台灣律師這麼多,無果只是,如果英文夠好,高年薪工作的選擇會比只通中文多出非常多倍。 另外黃振豪也建議,想走律師這一行的人,最好能夠多涉獵法律以外的面向,他指出,跟法律無關的事物就喪失好奇心與學習的興趣,是台灣很多律師的通病,可是不論身為一般律師、還是智財權律師,都有義務去了解每一個產業,「法律的精髓在於生活經驗的實踐」,如果法律以外的生活經驗越豐富,對於律師執業生涯只有加分沒有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