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致死致殘 勞團認應課刑責

【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工傷協會12日主張,為嚇阻雇主讓勞工過勞,超時過勞應課刑責,因過勞致殘而終身坐輪椅的郭先生出面說,家裡因他負債2000多萬,「讓勞工過勞死的企業,一命抵一命也不為過。」

工傷協會、人民民主陣線、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等勞工團體12日到立法院前抗議,希望立委可以在修正勞動基準法的過程當中納入刑責,嚇阻雇主讓勞工過勞。

現場勞工團體也邀請許多過勞死勞工的家屬及過勞導致失能的個案,其中因為過勞導致只能終身坐輪椅的郭姓勞工說,他10年前過勞後,家裡為了要照顧他而負債新台幣2000多萬元,家庭失和,未來他也只能依靠社會補助住到養護中心,讓全民買單。

郭姓勞工表示,「讓勞工過勞死的企業,一命抵一命也不為過。」他指出,只要雇主不要讓勞工過勞,那勞基法課刑責根本對雇主沒有差別。

工傷協會秘書長楊國禎強調,過去他們就提出課刑責議題,但當時六大工商團體登報反對還嗆聲企業恐出走,喊了幾10年,如果出去這麼好混,怎麼不走?站在受害者角度,不良企業最好都走光。「政策殺人沒人性,超時過勞課刑責」過勞死家屬及勞工團體高喊訴求,並強調美國、、德國、法國、日本、韓國對於超時工作的刑事責任,都有明文規定。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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