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品回收 業者須提SOP

中國時報【廖珮妤╱台北報導】 屏東傳出有業者向好市多賣場購買過期、下架的肉品等廚餘,再轉賣給小吃業。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長姜郁美昨說,將要求大賣場等食品業者,提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除應包含進貨、品管過程,對於即期品、過期廚餘的流向也須完整交代,預計最快年底前公告。 食藥署日前與檢警、地方衛生局等單位共同調查,發現屏東有業者,收購好市多等賣場過期下架食品、肉品及水產,經清洗後再分小包裝販售給小吃商家。 姜郁美表示,食安法針對業者有自主管理的規範,預計年底前將公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明定大賣場等食品業者,必須提出相關計畫,交代食品進貨來源、如何管控,販售過程如何保存,以及溫度、避光等控制,至於即期品,如果品質上沒有改變,可進入食物銀行,避免浪費。而過期品的回收和流向,也都要有完整的報告。 該報告須提供衛生單位備查,姜郁美說,未來稽查人員稽查時,也將特別注意這一塊,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就依食安法辦理。 消基會祕書長盧信昌指出,食品業者的過期回收品,和其他廢棄物不同,應有不同的管理思維,像是醫療廢棄物、毒品等可以累計到一定的量再回收銷毀,可是食品是要每天回收,把流向追查的工作交給業者,實際上可能有運行困難。 盧信昌認為,要解決過期食品非法回收到消費端最根本的方式,是減少每天丟棄的食品量,建立良好的即期品出清制度,及良好的食物銀行機制,從源頭就減少浪費食物,減少回收的情況。 盧信昌表示,像是日本、美國賣場,都有區域以相當低價的折扣,去促銷即期品,供需要的消費者選擇,台灣這類的促銷行為,目前比較沒有制度化,這是官方可以協助業者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