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直接丟垃圾袋 藥水不可倒入水槽或馬桶!「放、倒、丟」避免生態污染

許多家庭都有常備藥品,例如解熱鎮痛藥、感冒藥、胃腸藥、皮膚用藥、外傷用藥等,另外還有診所醫生開藥、慢性病連續處方用藥,應該如何正確存放及處理?食藥署表示,藥品保存應維持包裝原狀,避免陽光直射與濕熱,能夠避免藥品變質;廢棄藥品可以與家用垃圾一起丟棄,但是藥水不可倒入水槽或馬桶,避免影響生態環境。

藥品保存三要訣:避光、避濕、避熱,沒特別講就不要放冰箱

各種藥品如何正確存放才能確保品質與療效?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劉佳萍指出,應針對藥品不同包裝方式而有相對應的作法,維持藥品包裝的原狀,避免陽光直射與濕熱。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有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存放於冰箱冷藏(2-8℃),否則放進冰箱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

劉佳萍指出,一般常見藥物包括PTP包裝(Press Through Package,簡稱泡殼包裝)、藥罐容器、藥包等。泡殼包裝是為提供藥品個別的防潮保護,每次服用只要壓取所需的藥量即可,不要讓其他部份包裝受損而影響包裝隔絕空氣的功能;藥罐容器則是在每次使用後都應確實轉緊或蓋緊;至於診所提供的藥包應該用夾鏈袋密封防潮,撕開藥包後就要確實服用完畢,避免提前拆開。若是使用藥盒,則建議一次準備最多一週的藥量,並確實將藥盒蓋好。

藥品期限怎知道?藥品劑型百百種,保存方式一次說

針對不同藥品劑型的保存方式與期限,食藥署也提出說明:

  • 口服錠劑或膠囊:盡可能原包裝保存,保存期限為從開封後或調劑日起算半年內服用完畢。

  • 外用藥:開封後可於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不建議分裝成小罐。外觀若出現破損,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就應避免使用。

  • 眼用藥:眼藥水(膏)建議在開封後1個月後丟棄。部分需要冷藏保存,可先跟藥師確認。

  • 藥水:糖漿藥水放冰箱可能會產生沉澱,建議放室溫,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詳讀包裝說明來進行保存。

  • 磨粉藥品:藥品經過磨粉後易受潮變質,建議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服用,若沒服用完應直接丟棄。

  • 栓劑:除非特別說明應冷藏保存,請將栓劑連同藥袋放置於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若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繼續使用。

  • 胰島素:未開封時須冷藏保存,且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則依廠牌不同,通常可在低於30℃的室溫下保存4-6週。

不同藥品劑型的保存方式。圖/食藥署提供
不同藥品劑型的保存方式。圖/食藥署提供

台北市藥師公會藥師蘇柏名補充,因部分吸入劑(如氣喘用藥或COPD慢性肺氣腫用藥)含類固醇,醫囑會提醒患者用完要漱口,因此有些長者會將吸入劑放在浴室,此舉會因浴室濕熱環境影響藥效;有些民眾為了方便將藥品放在車上,則可能因車內高溫導致藥品變質、融化,都是錯誤的方式。

蘇柏名也進一步提醒民眾,藥罐內開封後,罐內塑膠袋、棉花、乾燥劑都要拿出來,放在罐內反而易導致藥品潮濕。

廢棄藥品眉眉角角 藥水丟棄需做到「放、倒、丟」3步驟

至於藥品過期或要丟棄時該如何妥善處理,食藥署表示,除了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必須拿回醫院或社區藥局回收,一般居家口服藥品膠囊及錠劑或藥粉可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圖/食藥署提供
圖/食藥署提供

液狀、藥水類則可透過3個步驟進行廢棄處理:「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丟」,將密封袋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蘇柏名說,藥水不可倒入水槽或馬桶,會造成生態污染,務必完整包裝再丟棄;由於浴室垃圾桶裡較多衛生紙等具有吸水性的垃圾,也可將藥水放置到浴室垃圾桶,再與家庭垃圾一起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