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遭開槍 泣訴警太過分

違停遭開槍 泣訴警太過分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2日電)王姓婦人昨晚違規停車不服取締遭警方開槍打爆輪胎,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她今天獲交保後泣訴警方太過分。

42歲的王姓婦人,昨晚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鼓山區違規逆向停車下車買滷味,與據報前來取締的員警口角,她將車開走疑似擦撞警員,另一名警員當場拔槍打爆賓士車右前輪,並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雄檢下午複訊王婦後諭令以新台幣1萬元交保。王婦在其胞兄陪同步出地檢署,面對媒體否認妨害公務,她並出示罰單說,「紅單開了,證件也收去,他們也拍了照,我要逃去哪裡?」

王婦強調,昨晚無意傷害任何人,只是想將車移到安全地方,「他竟叫3輛警車來,13個警察圍著我,我那天真的是嚇到了」。

王婦隨後不禁啜泣「我一個單純的違規停車,他有辦法給我開槍,嚇到一個小女子」。

檢方表示,王婦涉有妨害公務罪嫌,至於是否有開車衝撞警員,將再進一步釐清。

警方則說,當時用槍時機並無過當,將靜待司法還原真相。10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