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重訊 橘子遭罰款

工商時報【林燦澤╱台北報導】 橘子(6180)因連續與多家法人機構說明該公司業務展望,卻未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法說會資訊,有違反上櫃公司重大訊息處理程序及資訊申報作業辦法,櫃買中心依規定處以違約金10萬元。 櫃買中心強調,基於資訊揭露公平原則,「法說會」規範意旨為避免因資訊不對稱產生交易不公平情事,故是否為法說會應考量實質內涵。上櫃公司召開或參與相關財務業務資訊說明活動,不論其名稱、性質或召開方式,需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公告申報作業,以符資訊普及性,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櫃買中心另表示,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重點專區亦揭示,橘子於106年6月30日直接及間接轉投資公司多達64家,其中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之直接轉投資公司,其原始投資金額總計43億餘元,占該公司股本15.75億元之2.78倍,但目前帳面價值僅餘15.01億元,累計認列投資損失達28.82億元,占股本之1.8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