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賣菸給未成年者 一般商店最嚴重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成年人不得購買菸品,但是根據國健署委託調查,有超過3成7的菸品販售業者,違法販賣香菸給未成年人,國健署提醒,違法業者最重將處5萬元罰鍰,請勿以身試法。

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安排年滿18歲的工讀生以喬裝成高中生的測試方式,前往全國22縣市660家菸品販售場所如雜貨店、便利商店、檳榔攤、量販店等購菸,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指出,109年整體違法賣菸比率為37.1%,比前一年的32.3%略高,違規情況以一般商店最嚴重,其次依序是檳榔攤、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超市或大賣場,結果與國健署調查青少年購買菸品的場所,國中生以雜貨店為主要來源,高中生則是最常在便利商店買菸,不謀而合,黃怡騰表示,由於雜貨店等都是家庭經營,在法規知識上較弱,建議地方衛生局多輔導。

黃怡騰也指出,未成年者購菸時,會推派看起來較老成的同學出面,或推託是幫家人購買,他呼籲業者,應該加強第一線店員的員工訓練,販售菸品時,最好停、看、聽,多問問題,降低青少年購買菸品的成功率。

國健署特別邀請四大超商、量販店等通路業者,共同響應拒售菸品給未成年者,國健署並呼籲業者,請勿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一旦查獲,將罰1-5萬元罰鍰,未來也擬修正「菸害防制法」,提高罰則到1-25萬元,請業者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