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網路安全法 騰訊新浪百度吞罰

工商時報【賴瑩綺╱綜合報導】 大陸中央網信辦在今年8月針對騰訊、新浪及百度未盡管理義務,放任用戶在其平台傳播違法訊息違反「網路安全法」,進行立案調查。昨(25)日,廣東網信辦對騰訊做出最高罰款的裁決,而北京網信辦分別對新浪及百度做出最高罰款與從重罰款的處罰決定。 中央網信辦8月11日公告指出,據網民舉報,經北京、廣東省網信辦初查,3家網站的微信、微博及貼吧平台分別存在有用戶傳播暴力恐怖、虛假謠言、淫穢色情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的訊息,違反網路安全法,因此,對3家公司依法立案調查。 華爾街見聞報導,廣東省網信辦昨表示,認定騰訊違反網路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微信公眾號平台用戶發布的法律法規禁止發布的訊息,未盡到管理義務,因此對騰訊作出最高罰款的處罰決定。 同時,北京網信辦也宣布,就新浪微博對其用戶傳播「淫穢色情訊息、宣揚民族仇恨訊息及相關評論訊息」,以及百度貼吧用戶傳播「淫穢色情訊息、暴力恐怖訊息帖文及相關評論訊息」未盡到管理義務,分別處以最高罰款與從重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外,兩地網信辦皆要求3家公司針對違法問題進行深入整改,確實履行平台管理的主體責任,規範微信、微博及貼吧公眾訊息服務,對發布違法和不良訊息的公眾帳號堅決依法處置。 據網路安全法第68條規定,網路運營者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輸的訊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並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規定還指出,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昨日,於港股上市的騰訊終盤跌1.32%,以341.6港元作收。昨晚美股開盤後,百度和微博均下挫。21:35,百度報236.7美元,跌1.57%;微博報97.1美元,跌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