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在網路刊登環境用藥廣告 最高恐罰30萬元

無論是合法環境用藥或非法,只要沒有環藥許可證、販賣許可證、病媒防治許可證,彰化縣環保局呼籲「千萬別上網刊登環藥廣告!」近期許多民眾還沒賺到錢,就先被罰6萬元,大呼冤枉,但刊登即已觸法,呼籲民眾切勿刊登。

環保局統計112年查獲違規件數35件,較111年17件明顯增加,主因是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於網路(電商平臺)刊登販賣環境用藥,或從國外帶回後用不完的環境用藥至網路刊登販賣,刊登商品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另因112年艾草蚊香商品正熱門,許多民眾在不諳法令的情況下,從國外進口或自行製造,至網路刊登販售並宣稱有殺蟲或防蟲等效能,因未取得環境部核准許可而受罰。

環保局提醒民眾,沒有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不要上網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法廣告環境用藥,經查獲將會被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若販售回國自行攜帶的環境用藥,將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民眾務必堅守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