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違約 高公局最快7月罰款

遠通違約 高公局最快7月罰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表示,遠通電收無法在30日前達成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65%合約需求,最快7月寄出處罰通知,依合約每天罰款新台幣50萬元,並回溯自去年4月15日起計算。

高公局說,去年6月,遠通已違反合約中ETC利用率應達60%的規定,後來遠通電收提出改善方案,將原有應付費的ETC車上設備OBU,改為免費的eTag;高公局暫時延後罰款,但要求今年6月30日前,仍應達合約利用率65%。

遠通電收從5月15日起全面啟動民眾免費申裝eTag,遠通電收統計,至今用戶數約61萬,若再加上7月底可全部免費移轉的121萬OBU用戶,ETC用戶數超過180萬。

高公局將依合約程序,最快今天寄出通知,要求遠通電收在1個月內,提出至6月30日ETC利用率詳細說明。

高公局指出,根據統計,免費eTag上路後,ETC利用率的確快速提升,現在平均每週利用率約53%,每日最高利用率可達55%左右,但與合約要求65%利用率差距仍大。

高公局表示,罰款通知還是要依行政作業,等遠通電收提出利用率說明後,高公局才能根據遠通電收提出的利用率做判斷,確定遠通違反合約規定,高公局將依約處罰。

根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罰款若從去年4月15日起計算到今年6月30日,金額超過2億元。

遠通電收如果對遭罰款有不同意見,仍能依法提出主張。1010629

ETC違約將遭罰 遠通有異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遠通電收今天表示,投入免費eTag金額已有新台幣幾億元,而免費eTag最後一個檢核點在今年底,遠通正努力衝刺eTag申裝用戶數;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年底前不應再提ETC相關罰款。

高公局指出,遠通電收無法在30日前達成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65%合約需求,最快7月寄出處罰通知,依合約每天罰款新台幣50萬元,並回溯自去年4月15日起計算。

遠通電收說,去年提出免費eTag整體解決方案,就是要徹底解決ETC利用率的問題;到今年5月底,免費eTag投資金額已達3.8億元,預估到年底會達6.6億元,遠通投入免費eTag的費用遠高於罰款。

遠通電收認為,去年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達成的免費eTag有6個檢核點,至今全部通過,最後一個檢核點在今年底;遠通仍在努力衝刺eTag申裝用戶數,預期到年底,ETC利用率將會有效提升。

遠通電收從5月15日起全面免費供裝eTag,至今用戶數約60萬,加上原有安裝OBU的用戶,ETC用戶數超過180萬。

遠通電收統計,ETC利用率在免費eTag推出前,最高大約45%,至今最高可提升到55%。1010629

(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