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判刑5年 李明哲不上訴

中國時報【藍孝威、曾薏蘋、陳柏廷、陳彥宇╱綜合報導】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陸涉「顛覆國家政權罪」,28日一審宣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這也是大陸首判台灣人顛覆國家罪。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對此,我總統府發聲明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陸委會則盼陸早日放人。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上午對「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公布一審判決;同案另被告彭宇華判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也不上訴。

岳陽中院指出,從犯罪地位、作用看,彭宇華是「首要分子」,李是「積極參加者」,彭、李到案後均如實供罪,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從輕處罰;彭宇華中止犯罪行為,依法減輕處罰。

同案彭宇華 判刑7年

法院指出,經審理2012年5月彭在湖南長沙創建「兩岸牽手」QQ群,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發展成員,同年9月李加入,並成骨幹成員。同年11月彭將「兩岸牽手」更名「圍觀中國」。與李等人溝通後,彭制定近2萬字「梅花計畫」,確立建立政黨、推翻現行政治制度終極目標。

2012年12月「圍觀華南」QQ群成立,李明哲先後任該群組管理員、群主。2013年後,李等相繼籌建多個QQ群組,成員最多時2000餘人。彭、李通過QQ群、臉書及微信平台撰寫、轉發詆毀、攻擊國家政治制度文章、書籍及視頻,煽動推翻國家政治制度,表明不排斥「暴力革命」。

府回應:傷害兩岸關係

2013年下半年起,彭因與李等人矛盾而淡出,隔年放棄推廣實施「梅花計畫」。法院認為,李觸犯大陸刑法105條第1款等罪嫌,最後依刑訟法172條提起公訴。李明哲宣判後與妻李凈瑜會面。在法院微博影片中,李明哲受訪說,「這是自己犯的錯誤,我認罪悔罪也不上訴。」問李今後什麼打算?他說,「就是在監獄過,服從監獄管教吧!」

對此判決,府方昨表示,李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陸委會昨呼籲北京早日放人,副主委邱垂正說,李案判決凸顯兩岸若要心靈契合,恐還有明顯距離。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則說,不論審判期間或結果,有任何國人權益受損,呼籲陸委會應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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