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頂新門神」周玉蔻判無罪 羅智強再提千萬求償作「滅東廠基金」

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在節目上針對「頂新政治獻金」案發表看法時,影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門神,遭羅提告;周玉蔻一審無罪,高院今天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周玉蔻無罪確定。

羅智強今天到庭聽判,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但不意外,強調從頭到尾沒拿過頂新一毛錢、沒關說過一件事,這樣的判決結果讓他認為司法是惡劣名嘴的幫凶,縱容名嘴殺人名譽。

羅智強說,刑事判決已確定,但對周玉蔻絕不妥協、絕不縱容、絕不姑息,將對周玉蔻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獲賠金額將作為滅東廠基金,並要求周玉蔻登報道歉及在臉書公布道歉啟事。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圖)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節目上影射他是頂新門神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14日判決周玉蔻無罪確定。羅智強聽判後表示,將對周玉蔻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中央社)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圖)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節目上影射他是頂新門神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14日判決周玉蔻無罪確定。羅智強聽判後表示,將對周玉蔻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中央社)

周玉蔻被控於民國103年12月29日「新聞追追追」節目中,影射羅智強協助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並不當評論羅智強是頂新集團門神。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周玉蔻無罪,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周玉蔻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並非以毀損羅智強名譽為目的,難以認定周玉蔻惡意發表評論,應維持無罪判決。

高院進一步指出,羅智強自承和魏應交餐敘二次,席間魏應交曾提及與101大樓董事長宋文琪經營理念的磨擦。

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周玉蔻基於羅智強曾與魏應交餐敘,而魏應交其後獲得101大樓執行長職務,主觀上認為羅智強協助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而發表相關言論,並非基於惡意而為。

合議庭還指出,羅智強身居要職,與企業高層互動屬可受公評之事,當事人應予較大程度容忍,即使周玉蔻將羅智強評為「門神」有失中立、較為偏激,但是是基於主觀認定的事實為基礎提出質疑,上訴指摘一審判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媒體人周玉蔻。(中央社/資料照)
媒體人周玉蔻。(中央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