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大量出售國有地助漲房價?財政部回應了「國有大面積土地有規定」

新任財政部長莊翠雲近日遭指控,擔任國產署長任內大量標售公有土地,間接助漲都會地區房價。財政部今(6)日回應,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並強調莊翠雲在國產署長任職期間,國產署已執行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及法令規定。

新任財長莊翠雲遭指國產署長任內大量出售國有地助漲房價,財政部今日作出回應(資料照/中央社提供)
新任財長莊翠雲遭指國產署長任內大量出售國有地助漲房價,財政部今日作出回應(資料照/中央社提供)

財政部表示,在2009年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就指示:500坪以上國有土地不出售。2013年1月4日修正公布之國有財產法第53條,已明定無預定用途之國有非公用空屋、空地,面積1,650平方公尺以上,不得辦理標售。莊部長任職國產署署長之2013年至2016年期間,國產署已執行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及法令規定。

另外,報載陸保廠土地標售底價74億未考量社會住宅。財政部說明,查陸保廠共分A、B、C、D、E5處基地,其中A(約0.56公頃)、B(約0.9公頃)基地已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C(約1.59公頃)、D(約1.2公頃)、E(約0.83公頃)基地則經國產署2021年1月27日召開會議,為解決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需求並兼顧國家整體財政目的,決議D、E基地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評估規劃作社會住宅使用,C基地則由國產署依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運用,標脫後之權利金及地租收入,可挹注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

財政部表示,國有土地屬全體國民所有,其經營管理之利益歸全民共享,應配合公共利益、國土復育、環境保護等政策目的,並應彈性運用土地使用權以多元釋出方式,創造永續財源。

根據統計,國產署已配合內政部指示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提供出租25處、10.34公頃土地,捐贈73處、17.12公頃土地及102筆房屋,出售21處、9.73公頃土地予該中心,目前國產署已出租9處、捐贈21處及出售15處土地及捐贈102筆房屋。國產署並配合保留578筆國有土地、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75.08公頃,房屋13戶)供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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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吳栢妤:5年記者經歷,曾任網路編譯,也跑過科技產業、政治線,期許以敏銳的觀察力、跨領域的視角,帶給讀者易讀又實用的金融報導。